|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四川河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18楼 |  
                        | 法定代表人 | 罗朝国 |  
                        | 成立时间 | 2010-12-07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0.000000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组织机构代码 | 56449038-3 |  
                        | 经营范围 | 水电项目投资及开发,电力设备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电站建设及电力设备维修。
 |  
                        | 职工人数 | 2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主要财务指标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29.530000万元 | 29.530000万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052.120000万元 |  | 10052.120000万元 |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9-30 |  | 8.950000万元 | 8.950000万元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10061.070000万元 |  | 10061.070000万元 |  | 
        
            | 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天兴评报字[2013]第473号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0-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项目 |  |  
                        | 流动资产 | 
                            
                                
                                    | 10052.120000万元 | 10052.120000万元 |  |  
                        | 资产总计 | 
                            
                                
                                    | 10052.120000万元 | 10052.120000万元 |  |  
                        | 负债总计 |  |  
                        | 净资产 | 
                            
                                
                                    | 10052.120000万元 | 10052.120000万元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其他信息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 挂牌价格 | 6233.000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联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86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按规定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的、未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付款通知书的。
 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
 |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86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 四、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四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2%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2%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8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8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 无 | 
        
            | 发布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