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京兴智联(北京)水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3号楼三层315-317房间) |
| 法定代表人 |
吴礼福 |
| 成立时间 |
2012-02-2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9062939-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
| 职工人数 |
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金水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65% |
| 2 |
北京金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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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23.18 |
-23.1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77.36 |
0.55 |
976.81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益信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7-31 |
0 |
-26.72 |
-26.6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950.95 |
0.83 |
950.12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衡国泰(北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8-26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958.62 |
1512.55 |
| 负债总计(万元) |
0.78 |
0.78 |
| 净 资 产(万元) |
957.84 |
1511.7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82.650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益信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创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京兴智联的水利及环保等研发团队成员,来自于水利部信息中心和北京金水信息的技术骨干,已从事水利信息化工作十余年,所研发的产品在江西、甘肃等省广泛使用。典型项目及产品有: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水文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防汛会商系统、基于DEM的洪水淹没模拟系统、防汛掌上通、数据汇集平台等,产品涉及到信息传输、信息监控、多媒体应用、网络报表系统、综合分析、灾情预警等方面。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金水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院滨河大厦B座3层308-312房间 |
| 法定代表人 |
邓坚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369749-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金水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其它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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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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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82.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98.27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按照规定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了解本项目的全部情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同时受让在北交所挂牌的京兴智联(北京)水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35%股权项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或验资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本项目挂牌期间银行出具的账户余额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3、为了确保标的企业的良性发展,要求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具有与标的企业相关的行业优势、较高的水利信息技术水平和一定的市场基础,并提供水利方面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3项以上的书面证明材料;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8.27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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