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都匀贵航东方机床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贵州省(贵州省都匀市沙包堡) |
| 法定代表人 |
杨剑 |
| 成立时间 |
2007-07-2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297.08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6298319-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金属机床及配件/工程机械及模具、模板维修、安装、加工、铸造、机床附件制造/机电产品设计/印刷包装及材料/建筑安装、机电设备/汽车配件/纺织机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炊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照相器材/金属材料/矿产品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审批的在许可范围期间经营) |
| 职工人数 |
358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 |
|
|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145.37 |
-830.01 |
-805.2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057 |
14782.3 |
7274.7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9-30 |
3536.84 |
-1641.94 |
-1223.4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0570.98 |
14449.13 |
6121.85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贵州同信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9-09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1500.01 |
25690.56 |
| 负债总计(万元) |
14886.5 |
14886.5 |
| 净 资 产(万元) |
6613.51 |
10804.0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804.0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贵州省[520000]贵阳市小河区锦江路110号 |
| 法定代表人 |
楚海涛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67087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1440593-5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5732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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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804.0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时点为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原件。
2、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324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截至2013年9月30日,标的企业应付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为2500万元,应付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为300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同意向标的企业提供不低于5500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标的企业偿还应付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
5、截至2013年9月30日,标的企业应付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债务约为2539万元,应付由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贵阳银行借款200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 对标的企业应付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债务,同意提供合法有效担保; (2)同意承继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标的企业向贵阳银行借款2000万元的担保责任。
6、“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4、5条所述承诺事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作为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条件之一。
7、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⑶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⑸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4、5条所述承诺事项。
8、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帐户;(2) 保持标的企业现有劳动合同关系不变,合同期内非员工自身原因不得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3)为维护职工稳定,促进企业未来发展,三年内对标的企业追加投资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不变更标的企业主营业务,继续从事机床制造产业;(4)未经转让方书面许可,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贵航”字号;(5)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7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从事装备制造业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24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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